您好律师,有问题想咨询下,在4S店走店内金融贷款买车,其中有项收款为首付利息,4S店解释说“是帮金融公司提前收的,钱是要交给金融公司的”,交的是现金4S店不给开任何收据说明。后金融公司发短信通知贷款已受理,知道金融公司的电话后,给金融公司打电话咨询了“首付利息”问题,金融公司明确表示,“首付利息”是4S店单方面收费,消费者贷款利息是分摊到每个月当中的。后再与4S店联系,对方还是强硬态度说是帮金融公司提前收的费用。现在我们想寻求帮助,咨询下起诉有没有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