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12月开始在一家工厂打工,从事电焊工的工作,直到2015年3月23日为止,工厂经理突然找我谈话,已我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工厂没有轻体力的工作为理由辞退我,之前我刚出了工伤,搬铁管的时候把脚砸了,好在不算严重,只是肿了,看病加修养了1周,脚还一直肿着,就去工厂上班了,却遭遇这样的情况,毕竟在工厂打工6年多了,我不能接受这个理由,所以要求经理给个说法,但是经理态度强硬,意思就是不让你干你就别来了,没什么可说的。后来经理说我已经在其他单位退休了,不能在这里再干了,直接下了逐客令。我在这家工厂打工了6年半的时间,只有2013年8月签了1分协议书,1张纸,具体内容是不能损坏公司财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落款是录用期1年,到2014年8月以后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之类的东西。
我想请问的是:
1:这份协议书算合同吗,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吗?因为上面也没约定工资待遇,劳动保险什么的,只是落款是1年的录用期。
2:公司以我年龄大了和是退休人员为理由辞退我,这合法吗?
3: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来争取我的权利。
4:我应该争取什么赔偿?
我已经57岁了,辛苦打工真心不容易,求求各位律师回答我的问题,给我个建议,
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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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一般是60周岁,所以您还未到退休年龄。
2、律师需要看到协议书,才能确定协议书可否认定为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如果协议书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具备必备条款,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或不视为劳动合同。
3、公司辞退您的理由不合法,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不同意支付,您可申请劳动仲裁。
有问题的话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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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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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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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算是合同,这种辞退理由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追问:请问律师,以我这个工作年龄和时间,应该要求多少个月的赔偿,怎么算的。。。因为要是去劳动仲裁的话要填写自己的诉求,应该会很具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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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主张经济补偿金。其他可看您的具体情形再进行分析,具体可来电咨询,杜律师155109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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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