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昆山一家私人工厂上班,从14年11月进入公司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让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当时谈的工资是月薪5300,一直发现金,公司没有考勤卡,没有工作证,没有工资单。15年3月23号晚上,我在工作的时候把手砸了,老板带我去医院拍了片子,但是用的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挂号,据老板说那个人有保险,所以用他的名字。X光显示右手无名指撕脱性骨折,他们却不给我报工伤,在工伤期间工资按照昆山最低标准工资发放。我去昆山劳动局投诉,工作人员要我提供一些材料,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