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所公司员工,这个公司,2015年1月1日与原公司成功交接,到2015年2月2日,未跟我签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事先通知就强退我,而且我已经在原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但也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只是老板换了人,公司地址,工作过程,和原来一样,请问我这样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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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三)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四)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七)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八)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九)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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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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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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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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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交接?什么意思?你可以主张与原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当然,得搜集与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行,有相关证据,才能谈到赔偿及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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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