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4年3月3日入职,签订合同是3年,到2015年1月15日公司说因公司没有项目需辞退我,16日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说,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有2月份的工资和1月份半个月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合理吗?确切应该怎么补偿?

合同纠纷
2015-01-20 08:45: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追问:合同是签北京的公司,工作地点在广州,申请仲裁是要去北京吗
  • 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详细>>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理,至少应赔偿你两个月工资。具体情况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我。
  •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