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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早上8点半左右,我骑车去上班,快到单位的时候因为单位在路对面我逆行过去,在拐弯的时候从里面冲出来个骑脚蹬三轮车的老太太,60多岁左右,她看见我躲闪没有弄好,摔倒在地上。当时我叫来同事想把她扶起来,她起不来,我两个就把车子扶了起来,破坏了第一现场,当时因为不懂才造成的。后来她家的人来了打电话报警送到医院,检查骨折了,需要手术,打钢钉,做微创。然后她家的人说私了,刚开始说1,2万,后来又说5万不拉倒。现在我没办法了,没办法私了,本来想着好心,没想到遇见碰瓷的了,她家说老太太说是和我碰到一起才摔倒的,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和她碰到一起,因为破坏了第一现场,现在的证据看样子是对我不利,而且那个地方还没有摄像头,有摄像头的照不住,等于没有证据,当时有人看见但是都是老年人,不向着我,职责我,难道说年轻人就是过错方吗?我觉得委屈,没有碰她,我是好心帮忙,

劳动纠纷
2015-01-23 22:18: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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