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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公司上班任职中层管理,我下属的一个部门生产的产品出到国外有问题,现公司以严重失职将我解除劳动,不作任何经济赔偿?请问是不是非法解雇?如是赔偿金是不是按年资双倍?可不可以追回之前在本公司上班的加班费?超过两年以上的?

合同纠纷
2015-01-08 19:26: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国家规定平时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 详细>>
  • 你好。公司是否非法解雇要看具体情况,如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考核标准等等,无理由解雇成立,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可以追讨加班费。
  • 加班费可主张,是否违法解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劳动合同等文件对此无明确约定,根据上述事实,公司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可要求两年内的,建议电话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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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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