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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与我是再婚,我们有一儿子(未成年),他与前妻有一个女儿(已成年).我丈夫刚去世.他女儿说按法律,我们夫妻所有的财产甚至包括家中物品,无论谁名下,哪怕是儿子名下,都应一半是他父亲的,作为遗产由我和她及我儿子平分.而我认为只有我丈夫名下的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继承.究竟谁的理解正确?我名下的房产,存款,股票等的一半是否也应算"遗产"?

婚姻家庭
2005-11-10 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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