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祖父已经过世,外祖母年事也已高了,我的外祖母有一个儿子(我舅舅)一个女儿(我母亲),由于现在我家的住房是85年拆迁户,故而当时我家的住房是付房租的而不是买断的(当时户主是我外祖母)。在分房子的时候户口上有我,我父亲,母亲和外祖母4人。
后来由于政策,这套住房被我的父母买断了,户主成为了我母亲。
请问这套住房在我外祖母逝世后的分配方法,在法律上是否应该有我舅舅的一份呢?这套住房是否应该作为遗产来分配?如果要分配的话应该怎么分配呢??
谢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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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谁在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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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我 我母亲和我外祖母在居住
我的舅舅原来在宁波有一套出租房,后来自己买了套房子后出租房被收回了
现在他在上海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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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是产权房,因此你舅舅对该房屋没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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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未买断产权以前,你奶奶是实际承租人,但房产并不归你奶奶所有。后你父母依据政策将该出租房买下,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因此,从法律上讲,你舅舅在你奶奶去世后,是无权继承该房产的。
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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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是你母亲的,已经不属于你祖母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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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是产权房,因此你舅舅对该房屋没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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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