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具体内容:现在公司以我是中层干部为由,加班不给加班费(且有加班单),允许调休,但是2个月内如果没有休完,就当自动放弃(过期作废,此期间不会提醒)。 我是否可以以以上的理由,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加班费+(n+1)倍经济赔偿)? 背景: 1. 公司是日企独资。 2. 本人在公司入职8年现在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纠纷
2014-12-02 11:17: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7397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16094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