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的12月31日到期,公司同意我12月2日开始补休到31日,可在12月25日公司发出一个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公司在我没有休完假的前提下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后面6天的工资?谢谢

合同纠纷
2009-01-03 18:0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7392
长期合同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 1952
长期合同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双倍补偿吗
民法典 1640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双倍补偿吗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民法典 877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4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8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3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