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朋友们,我是某小区业主,(本小区情况是,由于上次业主大会参会人数未够要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要约的物管公司没有按照,当时业主购房时与开发商购房合同约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价格收费(当时是0.85元/平米,现在收费是1.15),物管公司催了好几次了按他1.15的价格缴今年的物管费。请问我有权保持拒绝缴费吗。需要去物管办试试按0.85价格缴费,而被拒绝回来吗?留下去交费,而他不收费的证据。如何留证据?或者请高诉我该怎么办:?
去年有部分业主没有缴费(是因为物管坚持要价1.15),而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最终物管公司胜诉。我有点不解,为什么会胜诉?
希望能及时解答。以便及时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