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4年9月28日在一家工厂上班的,现在11月15日了,我要辞职不做了。只是跟老板娘口头上说了,她不太高兴,还好我要是不做就应该早点跟她说,现在都做了一个半月了才说,不是让她白白出工资吗?我是在11月1日的时候跟她因为工资的事情说过,我说过了试用斯工资就应该加的,老板娘当时说工资就这样,不可能加的。要么等加一个女孩来了不做也行。我进厂也没有什么合同签过,离职我们都是口头上跟老板娘说下就行的。现在问题是我怎么样拿到我的工资?10月份国庆我们只放了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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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如果申请仲裁或者投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而且这几天我因为要工资也没有去找工作,每天吃喝都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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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