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是很好,让几个工人回家等消息上班,说是每个人800/月的停工待料钱,但是只发了一个月,车间领导就发信息说以后没有钱了,还让我们自己找工作。我们找过劳动局,劳工局让我们到公司拿辞退员工的书面材料,到公司找领导,管人事的领导说不会给我们出任何书面材料,让我们自己找工作,实在不行就回来上班,不过不是以前的岗位,时间也不固定,一个礼拜上1-2天班。这让我们很为难,之前一年多平均工资4000/月,也没给我们缴纳保险,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不知道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不合理的话我们又该怎么维权?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