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写的是 2014年5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28日止,其中2014年5月29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为试用期。 可我现在都做了4个月了还是拿试用期的工资。合同上没有写明试用期多少工资和试用期过后的工资,只是刚开始进厂的时候口头说的工资。 今天领导找我谈话说让我回家好了,说我不适合这工作,多补给我额外的半个月工资。 我想问下要是 被公司解除合同能拿到什么补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4-09-28 21:32: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游者如何合法合情维护自身权益
旅游维权 1377
高温补贴费用要交税吗
高温补贴费用
高温补贴费用要交税吗
车辆需要年检的费用是多少
车辆年检费用
车辆需要年检的费用是多少
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100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