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朋友的爸爸在外地工地上面做事情。在工作期间把腿弄伤了,年纪有50几岁了,脚上了钢板,医院评定工伤等级9级。没有签合同,老板说要等拆钢板了再谈赔偿的事情,但是拆钢板要1年多,到时候工地都没人了,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这么处理,麻烦你能帮解答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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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好几万起。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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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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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可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李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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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问问医院后期医疗费大概有多少,直接和老板说前面就赔了;如果老板实在不给,就收集证据准备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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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要工伤认定,然后在能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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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工伤的,按工伤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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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