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不开假条单位给按病假算工资合理吗,受伤五个月来一直在交假条,现在不交假条了,单位说按病假给工资,且工伤已经认定完毕,等着做工伤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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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按《停工留薪管理办法》的目录列表规定月数执行,若需要延长的,必须向工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按延长对待;
3、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门审核;
5、护理费:最后鉴定为1-4级的,伤残鉴定结论书中标准有护理的需要按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无标注的仲裁基本不支持护理费、法院阶段会支持;
6、二次手术费:以医院正规收据为准,支付主体同1;
7、假肢、矫正器具:经个人向医院申请,医院开具假肢安装意见后,持意见或诊断证明向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安装,若无保险的该笔费用直接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有正规票据。
8、交通费:仲裁阶段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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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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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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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到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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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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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依法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如用人单位有违法现象,您可凭借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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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应该超常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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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