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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一位骨科医生在接诊病人时,按常规"4"字试验检查时,按断了病人的股骨干,致使病人"股骨干中段病理性骨折".按常规检查是不会导致骨折的,但这位病人在今年做过乳腺癌手术.在骨折后拍片证实有骨转移了,断骨已被癌细胞严重侵蚀.请问这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吗?如果不是医疗事故,那医院和医生该负什么责任?

医疗纠纷
2005-10-31 23:39: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谢谢二位的答复!
  • 如果不能认定是医疗事故,病人是否可以从别的角度来告医院和医生?
  • 应该知道吧
  • 1、股骨干骨折多因外界强大暴力所造致,医生常规检查按压不可能造成正常的股骨干骨折。本案患者骨折是因癌细胞严重侵蚀所致,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根据我个人经验,本医案不会被认为构成医疗事故。
    2、本医案属医疗意外,医方没有责任。
  • 保留原始病历记载,以后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 一般来说如果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话,还需注意患方以合同违约、医疗差错人身损害提起诉讼。但结合本案,病人无论从哪个角度诉讼都难以胜诉(如果你陈述的是事实的话)。
  • 院方还是应但给予一定补偿。
  • 医生是否知道患者有乳腺癌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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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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