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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个比较倒霉的人,二年前时受了一次外伤,当时在左胸第七肋有一次二厘米的贯通伤入胸腔,到医院后,医院用手探了一下伤口就做了表面缝合。当时并没有什么明显症状表现就出院了。结果后来事实证明漏掉了膈肌破损的处理 半年后,因为膈肌破损造成了肠梗阻,还是去上次那家医院,又花去一千余元,可还是没诊断出膈肌的问题。 直到今年二月底,因腹痛先后三次又到那家医院,最开始诊断为胃肠炎, 后来又说是胸膜炎,但始终没有查出是膈疝!我第三次到急诊室是晚上十一点多,医生一直对我不重视,直到第二天下午休克,才诊断出真正病因! 因为这,我的手术切口最后有38厘米。空肠切除85公分 医院应该怎样赔偿??

医疗纠纷
2008-03-30 00:02: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起诉。然后由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责任与赔偿。13940197956
  • 是否可以先诉讼?如果可以,司法程序是怎样的?胜诉把握有多大?需要哪些东西作为赔偿的凭证?
  • 我是否可以以〈民法通则〉106,11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1,42条为依据,诉院方违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细则〉第57,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二款,第24,26条?
    我听说医疗事故等级的一级乙等到三级戊等标准对应伤残等级的一至十级标准,不知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院方在这件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有多大?
    根据五月一日新执行的精神抚慰标准,我可能得到的精神赔偿金大致有多少?
    法律是否有规定非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可以免责?
    非常感谢!
  • 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根据事故鉴定结果确定赔偿。
  • 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根据事故鉴定结果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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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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