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9岁的儿子肚子痛去社康诊所,第一天医生说是肠胃炎,开了一些药;第二天去还说是肠胃炎加上呼吸道感染,打了一天吊瓶;第三天去又打了一天吊瓶;然后半夜肚子痛得历害就去了人民医院,结果是阑尾炎,都已经穿孔了。我想咨询社康有没有责任?如果有的话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1.误诊有无责任关键要看医生的水平、诊所的条件、疾病复杂难易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后才好判断.
2.阑尾炎的前期症状有很多种表现,其中胃肠炎症状、感冒症状是比较常见的,转移性右下腹痛是其典型表现.
3.建议委托医疗律师审阅病历后,给你参考意见.如果在龙岗或附近,我们可以交流.
-
社康有责任,可以进行鉴定,凭鉴定结论要求赔偿.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得到赔偿。详细情况可以来电或来所面谈(免费咨询)
-
社康中心肯定存在一定的误诊责任,导致耽误最佳的治疗时机,你可以找他们协商要求赔偿一些医药费用,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
是否有责任,还得鉴定.如属于医疗事故,可要求赔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