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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营一家饭店,事发当天下午一个女顾客领着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店里吃水饺,由于孩子有点顽皮,自己跑到了后灶,妈妈当时也没有太在意孩子的举动,孩子不小心把一只脚插到了刚刚烧好的银耳汤里面(店内员工消暑),造成了大面积的烫伤。意外发生后,我们马上把孩子送到了宁波113医院治疗,医药费花了大约三千四百五十元(不含其他费用)。

其它综合
2005-08-05 14: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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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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