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二室二厅商品房,购房正式合同是2012年8月份签的,合同约定2013年3月31日交房,有半年的宽限期,也就是2013年9月31曰交房开发商不算违约,可到现在都有交房,最近打电话给开发商问什么时候交房,开发商说现在可以内部交房,我问开发商交房有俩证一书吗,开发商说正在办理中,没有俩证一书开发商可以交房吗,我问开发商按合同你违约一年多,违约金怎么算,开发商说,现在内部交房签收给兔半年的物业费,开发商没有俩证一书能交房吗,违约一年多,兔半年物业费合理,我们业主该什么办,请律师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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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与对方协商违约赔偿,对方赔偿额过低的,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维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赔偿你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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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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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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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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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一方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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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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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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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