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已经申请劳动监察,劳动监察下责令改正,已经到期限,老板说不给,劳动监察要求我们转去劳动仲裁。
老板说就算劳动仲裁处理告他还要给他三个月准备期呢,如果上法院的话他就申请破产,让我们一样拿不到钱。
公司注册资本是10万元,欠员工16万,是有限公司,他申请破产我们是否拿不到钱,或者是只能有这10万?
老板名下似乎没有财产,前妻已离婚多年在国外生活,儿女都未成年,他拒不支付是否法院强制执行也拿不到钱?
因为我们这部分人做的是行政之类的工作,他曾说我们没有给他带来一分钱,所以不能给我们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