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制的幌子下 ,每周工作基本超六十个小时,又无调休又无加班费。请问,在解除合同时,能追补那些加班费?如何举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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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说的是综合工时制,首先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否则无效。另外,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该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的要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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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关于证据的话需要看看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的,可以来电给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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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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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需要你的上下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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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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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说的是综合工时制,首先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否则无效。另外,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该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的要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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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