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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波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当初进去的时候老板承诺为2500月薪,正式工作后,老板在第一个月扣住了我半个月的押金1250,四个月后,也就是昨天,因为工作的实在不开心,我提出辞职,他说不同意,并说这样对公司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要求我退回全部四个月的工资,我不同意,他说一定要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否则不让我离开公司,最后在僵持了几个小时后,我只能提出在不退押金和10月份工资的前提下,再补公司1000元的损失,也就是差不多3000元钱,并当场拿了我的银行卡去银行取了1000元钱,才让我离开公司。在公司期间我跟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而且公司上个月也有因为新来业务员因业绩不佳,而未发其一分工资,导致其主动辞职的情况。 对于这种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拿回我的押金和工资。谢谢各位。

劳动纠纷
2005-10-19 04:15: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支付押金,单位克扣你半个月工资作为押金的做法违法。
    因单位克扣工资而导致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不但无须支付违约金,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那我应该向哪些部门反应这个情况,且让他们出面呢?如果只是我单方面与老板谈判,他肯定是不同意如此做法的。
  • 未签劳动合同,又收押金,均违反<劳动法>,到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反映
  • 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 谢谢各位的回复,我会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 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
  • 劳动仲裁的时效仅仅60天,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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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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