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近5年,公司在07年以防止非正常离职为由,向员工收取工资总和的10%做为押金。今年初公司强制要求调岗,因为我是做设计工作的,现在强制要调我到市场营销部,我没有同意。 08年2月,在公司强行调岗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公司退回我的押金2500元及08年1月工资1800元,公司不给,在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效时,我将公司告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退回押金和1月份工资,劳动监察多次要求公司解决,但公司置之不理,当劳动监察限期执行时, 公司提出要跟我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在公司工作5年期间,公司未给我办理任何的劳动保险,期间还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经常性的拖发迟发工资。

合同纠纷
2008-03-25 19:40: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