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4月9日到一家担任综合部经理工资7000每月,入职时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工资5600,5月9日转正(6月10日发5月份工资时5月9日以后是按转正工资发放)6月15日告知我因不能胜任部门工资要我走人,要我做完6月30日,6月份工资7月10日公司发工资时发到我卡上,但是到现在都还没给我,找了公司说我没交接好工作为由扣我工资,入职以来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也没买任何保险,现在我好心寒,我要求公司发我6月份工资 并赔偿,请问律师可以吗,要怎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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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举张要求对方单位补发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已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补偿金,同时还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五险一金。无法无法补缴失业保险,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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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6月份的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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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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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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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应按您的实际工作时限支付工资,一般来说,公司无权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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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当然可以要求公司发放6月份的工资,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应给与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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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