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6年5月份在上海一家台资上班至今,合同于08年5月分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于继签。现在不想换一份工作就和公司提出离职,让公司把09年的业绩提成发放给我。(因为我是业务,公司的业绩提成每年都是年底发放)公司现在不同意发放发提成,说我现在离职不能给。还要我写书面的离职报告。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1.如果我现在写离职报告,公司是否应该把09年业绩提成给我。
2.08年后公司没有于我签定劳动合同至今我可否申请赔偿(虽没有签合同,但公司一直在给我交保险),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3.鉴于公司没有于我签合同,我可否随时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