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拆迁,位于**的拆迁补偿报道为7595元/㎡。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额=房产证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且仅有一套住房的“房困户”按照45㎡计算)×评估单价+搬迁费+3个月临时安置费+附属设施(包括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小棚等)及装修等补偿。我家仅有这一处房产,可是仅给补偿32万,按6700多元/㎡计算的。正房的房产证为21多平米另有加盖的房子及两个院子一个棚子还有些果树。不可房权对换,要求福利房也不给。这个补偿合理么?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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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按拆迁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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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按约,无约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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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