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开发商那儿于2010年全款买了一所房子,到今年4月28开发商开始交房。但开发商增加了原来协议里房子的面积,现在要求我补上增加的面积的房款。我知道国家法律规定增加面积3%以内有购房者出钱补差房款,3%以外由开发商自行负担。可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交扩大面积的房款已经超越了原面积3%,我只愿意交超面积3%以内的房款,开发商不同意,导致房子无法交到我手里。我想寻求你的帮助:开发商要求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急切急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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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不合法,现在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协议,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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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的要求不合法。协商无果,及时起诉。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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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的协议怎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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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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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增加面积占总面积3%以内的,按照均价补足,超出范围不用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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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律师回复: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交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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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