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眉山仁寿看了一套房,交了定金,现在要签正式合同,但是很奇怪所有条款都是开发商自行选择然后打印出来的,这些条款都不合理,我们要求更改协商他们不同意,我们就说可以补充一两条吧,他也说不行。意思是我们拿到的合同就只签字就行了、一条不能改一条不能添加。我们问什么他说房管局写的不是他们写的,包括合同里面所以可以选择的小项补充等都是房管局写的吗??、当然房产商选择的肯定是维护他的利益。对我们来说就太不公平了!但开发商的意思签不签随便,反正内容一条都不能改!我想问下是不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该怎么办,我们交了两万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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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所有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里面有很多条款是损害购房人的权益,而保障开发商的权益,甚至有很多霸王条款;对于损害购房人的合同条款,购房人有权提出修改,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主张退还定金。这个协商过程需要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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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先把合同让律师审查,是否有不利于的条款,再决定是否签订,如果对方是霸王条款,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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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合同就根据合同约定处理,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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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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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合同进行具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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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