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在一家手机组装厂工作,昨天28号晚上加班期间因无聊与一位同事在流水线上搬手腕,造成同事右手臂意外骨折,要手术医疗费一万多(手术后住院观察可能还要钱,因为医疗卡没有办下来,所以要现金,我们负担困难,也不知道到时候能报销多少),劳务派遣公司说出于人道主义出两千元,厂里说他们没有责任,说法是因为我们自己打闹造成的,所以不能报工伤,只是先预支五千做手术,然后再从我们工资里面扣除,请问厂里跟劳务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他们是不是承担的太少了?盼专家尽快答复,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