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咨询一件劳动法的事情 我于2013年10月6日到一家公司,签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到2014年1月6日,试用期结束后因调整工资事宜没有达成一致(试用期7K,之前面试的时候谈好转正后加1K,现在转正的时候经理只给加0.5K,本人没同意,所以工资也没涨),也没有给我转正,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都没有签正式合同,也在正常上班,买各种保险正常买,目前公司有裁员的计划,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这时候被公司辞退了,有什么权利义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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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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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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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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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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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违法辞退你可要求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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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同时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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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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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即1个月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即2013年11月6日至至今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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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此外或可争取其他款项,注意保留证据。若有后续问题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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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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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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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