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房子过户给我爸爸,姑没结婚已去世,我父亲兄弟姐妹4人,我老伯已去世他儿子有没有继承权,我老伯跟老我老婶也是离婚的。我这弟弟应该是判给我老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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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如果你姑姑去世前留下遗嘱,遗嘱涉及的财产部分按遗嘱继承。
2.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尚有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的,首先由你姑姑的父母、子女、配偶平等继承,没有父母、子女、配偶的,由你姑姑的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平等继承。
3.所以你老伯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你姑姑的父母及祖父母都不在的情况下,她的遗产应该由她的兄弟姐妹平等继承,而你老伯的儿子是无法代替他父亲继承你姑姑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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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过户的话其他人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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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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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伯的儿子和老婶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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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有下列人员享有,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您可以根据这个规定结合您家的实际情况自行判断。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从孩子的需求出发具体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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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