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妹去年5月24日工伤,评为10级伤残,只赔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590.00元。而同一个厂的工友,工资一样,7月受伤,也是10级伤残,获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636.69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73.33元。时间相差两个月,补助不同(相差1720.02元)。请问正常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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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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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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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公司协商。分解除劳动合同与继续上班。
追问:谢谢您的帮助!她现在还在原来的公司上班,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急需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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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