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搬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的是每天加班2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加班,但实际上每天加班3-4个小时,而且星期六和星期日也都照常加班。请问这部分有额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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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加班,员工要提供初步的证据,如果公司是打卡等,应当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周末加班若没有调休,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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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 。若需要帮助,建议电话来询或是带资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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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提供资料申请劳动仲裁! 超出时间的部分是有 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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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加班的证据,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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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