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种在田边的杉木苗,在乙、丙、丁三人的田边,他们三人各自(不是同一天,不是约好的)把掉分别为200株、250株和300株,幼苗0.5元一株,未达到5000元,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这个理由甲去报案,是否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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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三方进行赔偿。由于数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不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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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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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案,要求警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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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报警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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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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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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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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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