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所在工厂的部门管理无故辞退我,到我去结算工资要求工厂给予一定的工龄补偿的时候。管理居然不承认辞退我的事实。还说是我自己要求他给我结工资走的。我要求工厂拿出我的辞职报告出来的时候。工厂经理说不用辞职报告。据工厂厂规的规定和以前辞工出厂的同事的事例,都证明如果员工主动提出辞工的。都得向部门管理递交辞职报告,经管理签名同意,工厂经理签名同意方可准许辞工。可是工厂经理却对我只有一句话:”工厂只能给你工作范围内工厂讲好的工资。至于赔偿就没有。不然我们就劳动局见咯!”请问我该如何起诉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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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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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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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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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