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老板A,找装修工B为自己的酒店装修,B又找来装修工C一起装修,而C又找来装修工D,整个的装修过程是由B来负责的,C提供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工具,酒店老板按天给B、C、D三人发工资,但由于整个装修由B负责,因此A把人工费和管理费等费用一并发给B,由于是C找来的D,同时C还提供装修工具,所以B把C、D两人的工资和部分工具耗损费一并给C,C按每天200元的人工费给D,但由于C提供的装修工具有问题,导致D在工作时摔伤(手臂一处粉碎性骨折,臀部一处骨折,做了手术,住院两周多,医生说需至少三个月的疗养和恢复),事发地为杭州市西湖区,D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未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C、D都为个体农民工,请问D该如何索赔?怎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麻烦专业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