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0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此房一共118万,已经付了95万。根据购房合同,2014年3月1日我们需要完成所有购房手续,由于购买房的面积为50.11平方,需要先将房子的户口迁走才能办公积金贷款。于是,我们协议,在2014年1月9日之前将户口迁走,里面的户口有2个,2人关系为母子,但是至今都没有牵走,眼看就要3月1日了,我们钱也已经付了大半了,但是产证也拿不到,户口还拖着,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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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好上法院了。主张违约责任,如有约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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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卖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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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当然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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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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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