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方于2013年12月4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同年12月25日付款,24日我就通过中介方催买方25日付款,结果25日买方未付款,(说忙)。后来买方一直不于理睬我和中介方。我发告知函给买方叫她3日内履行合同,买方未答复我,我又急需用钱,请问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我可以将房屋出售给第3方,急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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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已经通知买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购房款,买方不予理睬,说明他已经违约,你可以依据约定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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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书面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支付房款,过后你有权卖给第三人,关键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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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存好向买方催告的证据后可以再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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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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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方如仍不付款你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可将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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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