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建协议
甲方:忠义乡红岩村13社 XX 简称 甲方
乙方:忠义乡小学 XX 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修建房屋的位置:忠义乡红岩村13社幸福桥冰河路。
工程总造价:305520元,叁拾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
(暂定)以最终结算为准。
工程单价:1000元每平方米。
付款方式:进场乙方预付甲方10万元(壹拾万元整)。
二楼动工,乙方付甲方壹拾万元,竣工后一次性决算付清所有款。
修建进度:甲方负责在一年内交房给乙方。
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甲方负责安装前后卷帘门、铝合金窗、外墙砖、室内粉水墙。
安全质量: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反悔方负责给对方总造价的30%违约金。
甲方代表:XX (签字盖手印) 乙方代表:XX (签字盖手印)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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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盖章的,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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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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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