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2、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规定是按年计期的?
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是否必须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如果通知时间不满一个月,是否是有效的通知?通知是否必须是书面的形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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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固定期合同,满足三者任一即可:(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合同期限没有规定按年计期,可以签半年等期限。
3、到期不续签的,不用提前1个月通知。也不用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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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只需各方达成一致即可,没有法定的必要条件;
劳动合同的期限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主意思,法律未强制规定按年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法律未强制性规定必须一个月通知对方,且未要求必须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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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固定期合同,满足三者任一即可:(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合同期限没有规定按年计期,可以签半年等期限。
3、到期不续签的,不用提前1个月通知。也不用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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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