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我将我家的房子经过中介出售,对方做国管公共基金贷款并交付定金2W元,但到现在仍未审批下来,期间补交定金5W元,本月28日对方又交付了60W元的首付款,在合同上面没有注明付款时间,中介也说无法确认时间,合同上有这样几条“甲乙双方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甲、乙、丙、三方协商另约定于全款到位20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结清交付前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约定2013年12月31日前,甲方将户口迁出该房所在地址。逾期超过叁日未迁出,甲方每日支付乙方该房屋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明显的不公平,如果我现在不卖了,算我违约要做赔偿,涨钱也算违约,我改如何是好?想知道这件事我该怎么办,我要是不卖了如何处理,要卖的话也不能这样不期限的等着啊,要是起诉可以吗。还有我在8月份的时候为了更给我这边腾房做准备,我联系了另一家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子,购买时说好这边卖方的钱一到就付款,当初交定金10000W元后来因为上家时间拖的长了,我们觉得不合适就给这边补交了5W元,但中介收据写的是首付款,就在前几天,卖家说房子拖的时间太长了,要涨4W元,我们说接受不了,对方就说我们违约了,说已经超过合同的期限,合同上有这样几条“当事人双方同意,2013年9月15日前,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乙方应于2013年8月10前向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资格申请资料”“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是否能要回我的6W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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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贷款部分)没有明确约定。该种情形双方可以协商以达成补充 条款,如协商不成,你可以给买方一个合理的时间支付全款,否则你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关于贷款的约定尤其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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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您违约,难以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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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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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可以归责你的原因贷款没有下来,可以要回定金的,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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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因为出卖人没有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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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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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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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