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是76年82年和89年三次建盖的,86年时老人用口头承诺三个儿子给老地顶替进厂上班,家中房屋归老大和老三,在89年又承诺老大叫老大把所有积累拿出来加盖86年所盖的第二层,一同全力以赴的同共供老三上学让他出去,老大拿出了全部积累在89年加盖了第二层,90年婚后又共同与父母平摊了老二老三的结婚开支;96年时老人说老二在厂里分的房子太小让他来家中结婚,过渡几年分点大点的房子,老大没异议,可后来老人与老二共同生活,从96年至今老人没有要老二交过伙食费,老二又把厂里福
利房卖了不想搬出,这种情况老大可以主张叫老二搬出去吗?老二的户口从86年就迁出他们家一家三口现在已不是家业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