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份2008年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无条件赠与合同。现在他想撤销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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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如下情形,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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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证过的赠与协议,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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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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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证赠与的话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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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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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很难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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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一般不予撤销。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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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如下情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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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