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于2013年3月10日就职于品道茶苑庄分部胜崇光百货4楼 A 座任职导购,于2013年8月10日离职。公司于9月撤离商场,公司就商场未结账为为理由拖欠本人工资三个月之久还未结工资之意。

劳动纠纷
2013-11-13 21:56: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