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2013年4月11日到公司实习,到现在2013年11月公司没签合同没买保险,多次要求未果。现在想离职了,我该怎么维权呢?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存在劳动关系呢?

合同纠纷
2013-11-13 19:43: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一般总共是11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或未为职工购买社保等其它违法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有疑问可来电免费咨询。
  • 你的情况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但是前提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建议与本律师联系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要求补缴社保。可以找工友证明或者工资单、员工登记表等资料
  • 可以请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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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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