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装修房子和装修师傅签订一份合同上面规定是9月30号工程竣工,但是装修师傅不能按期完工,只能延迟到10月15日竣工,所以我追加的第二份详细的规定是9月23日-10月15日竣工的合同,请问下我之前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否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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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合同未失效,第二份作为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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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份合同都有效
追问:请问一下,我第一份合同是合同竣工期是9月30日完成,既然无法完工,那这份合同不是应该因为时间原因而失效吗?既然有过期不给予办理有些业务,那么因为装修师傅无法完工,我在这第一份合同失效后,我才进行了第二份合同的正式签定。两份合同都有效的话,那2份合同之间的差异那怎么办?而且我第二份写明了是验收后付最后款项,但是我第一份上面没有写明,那我是根据哪一份合同?再就是我是否有权力扣留最后款项中的一部分钱,当装修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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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