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3年7月21日入职白云区XXX公司,至2013年10月20日被无辜辞退,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而且公司拖欠了9月份和10月份20号之前的工资,如果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证据?如果申请赔偿,我能申请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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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主张1、8月21以后的双倍工资2、被拖欠工资3、违法解雇的经济赔偿金
二、你至少需要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真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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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可要求8月21日至10月20日工资,以及拖欠的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具体要看您手头上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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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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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可以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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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2.违法解雇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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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